金融监管是指政府通过特定的机构,如财政部门和"一行三会"等。对金融交易行为主体进行的某种限制或规定。金融监管本质上是一种具有特定内涵和特征的政府规制行为。综观世界各国,凡是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无不客观地存在着政府对金融体系的管制。席卷全球的2008年金融危机更加凸显了金融监管的重要性。为此,本刊特推出"金融监管"栏目,研讨强化金融监管的有效方法和措施,交流金融监管的经验。近年来,财政部不断加大对金融企业会计信息的检查力度,对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打击金融企业会计作假行为,维护国家、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发挥了积极作用。2008年,财政部组织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对部分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及中国农业发展银行部分分行2007年度会计信息质量进行了检查。为更好地发挥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的警示作用,满足公众和投资者对金融企业资产财务状况的信息需求,日前,财政部发布了第十六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对2007年金融企业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结果予以公告。与以往公告不同的是,为全面反映检查情况,督促被查单位认真整改,此次《公告》加大了对金融企业监督检查和公告的力度:除披露查处的问题外,还对被查单位单位截至2009年11月底的纠正情况也进行了披露,并对包括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内的12家未落实财政部处理决定的金融企业逐一列示,以引导和鼓励企业合法合规经营,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为进一步促进金融企业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本期"金融监管"栏目,以财政部第十六号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作为开篇,希望能给读者带来裨益。
2010年02期 No.162 18-20页 [查看摘要][在线阅读][下载 270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