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进一步强化专项资金管理,做到资金分配公正、拨款及时、使用规范、注重绩效。
一是严把项目公示关,确保分配公开公平公正。及时公开项目资金分配政策,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公开分配因素及权重;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公开项目申报指南及审核程序。及时公开专项资金管理清单以及管理清单项目的预算绩效评价目标和结果。及时公开项目分配的结果,对于实行因素法分配的项目,年度决算公开预算执行进度或结果;对于实行申报制的项目,公开项目承担单位、项目名称及概况和财政补助金额。
二是严把立项申报关,落实申报部门主体责任。明确主管部门是项目申报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项目的真实性负责。对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必须提供政策文件依据,无政策文件规定的项目,一律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安排。
三是严把资金拨付关,加快项目预算执行进度。及时修改完善各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强化财政专项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项目执行进度及时拨付专项资金,对部分项目进度落后的,及时查明原因,督促项目单位加快项目建设。推进项目结余结转资金的统筹使用,部门结余资金和连续结转两年以上的资金,财政一律予以收回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加强对不足两年的结转资金的调查研究,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按规定程序由财政予以统筹整合。
四是严把绩效评价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管理,明确了绩效目标的管理对象、编制要求、编审分工等内容。
五是严把监督检查关,贯彻落实财经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认真制定年度重点财政检查计划,并加强与审计部门的工作衔接。严格按照检查工作规程,精心组织专项资金检查活动,针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部门进行整改规范。
(曹弘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