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汝城县不断强化财政监督系列理财职能,先后开展了财务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改革后公车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三公”经费使用管理、会计信息质量等重大专项检查,切实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资金安全。同时,该县还坚持民主理财、集中理财原则,明确财政资金使用的责任主体、监管主体,将责任落实到各个相关部门、乡镇,不断规范全县财政财务行为,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理财水平进一步提升,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一是树立法纪责任意识。《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会计行为负责,对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财务领导清醒地认识到自己肩负的职责,带头学习并严格执行《预算法》《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经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切实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减少和杜绝违纪违规问题的发生。

      二是健全单位内控制度。依照《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等要求,全面建立内控管理制度。对岗位设置、人员配备、印鉴管理、票据管理、报销审批、内部稽核、重大事项支出等方面进行认真查漏补缺,全面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坚决执行到位。

      三是严格支出审批。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无预算不开支”,强化预算约束。单位财务负责人严格遵守《预算法》《汝城县财政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严格财务审批,不擅自改变预算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支出报销内容均须符合预算指标要求,财务审批不突破会议费、公务接待、培训费、差旅费管理规定的开支标准和要求;财会人员切实履行会计监督职能,对违反财经纪律的支出敢于制止、拒绝受理,向领导讲清利害关系,多提合理化建议。

      四是加强会计基础工作。正确建立会计账,准确运用会计科目,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加强账务核对,保证会计信息准确完整、资金安全。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范非税收入的收缴,做到应收尽收,及时收缴,为全县增收节支贡献力量。准确区分非税收入和往来收入,往来收入直接缴存国库账户,切实纠正拨付资金要求收款单位开具非税收入汇缴结算票据的现象。

      五是加强部门预决算公开。明确各部门(单位)是部门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严格按照《预算法》和《地方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的要求进行公开。全县以推进预决算公开为契机,加强单位财务管理,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不擅自扩大开支范围,不搞张冠李戴、项目资金相互穿插、违规改变预算用途,确保预算、决算的匹配衔接,内容真实准确。

(祝军飞  王群辉  胡丽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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