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做好全县各类财政补助对象的管理,有效防止和杜绝冒领、骗领现象发生,近年来,江苏省灌南县不断加强对财政补助对象的核查力度,建立财政补助对象“能进能退”的长效动态管理机制,确保实现财政补助对象的“一个都不能多”“一个都不能少”。
一是政府出台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意见。结合本县实际,县政府制定出台《灌南县加强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实施意见》,从而激发各乡镇、县各有关部门动态管理财政补助对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财政补贴资金使用效益。
二是创建现代化的数据信息分析平台。由县政府牵头,利用县政府和相关部门现有网络系统,整合县财政、民政、人社、残联等22个部门的数据信息,建立财政补助资金支付信息共享分析平台,实现信息共享。
三是建立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考核激励机制。县政府对各乡镇、县各主管部门财政补助对象动态管理工作进行按季考核,县财政年初预算安排动态管理工作经费及奖励基金146万元,实行以奖代补。
四是建立财政补助对象联合核查机制。由县财政局、民政局、人社局、残联、卫生、组织等部门成立联合工作核查组,采用平台比对、进村入户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全县11个乡镇的低保、优抚等补助对象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调查核实,对不符合条件的对象,及时停发和追回财政补贴资金;对未在规定时间参加核查的人员,暂停发放财政补贴资金,直至核查合格后再恢复发放。
(张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