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北省竹山县文峰乡采取健全制度、夯牢监管基础、规范审核严监督三项硬性措施,着力实现农村“三资”管理规范化、法治化。

      一是健全制度。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村级财务收支管理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村主任、监督委员会、驻村行政干部、乡纪委、财政所在规范各村“三资”监管中的职责及考评措施,解决了“三资”监管工作中出现的职责不清、有责不为、考评不硬等问题;进一步明确了各村在资产、资源交易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报批、审批、审议及合同签订程序和违纪追责措施,强化了收入入账、支出报账措施;进一步细化了办公费、会务费、网络通讯费、乡内公务交通补助和差旅费、学习考察及培训费、报刊订阅、招商招待费、集体福利支出、村级用工支出等非生产性支出定额标准,真正体现了堵“后门”,开“前门”,让村干部能够把心思放到干事创业上。

      二是夯牢“阳光”监管基础。将村务监管委员会职责、村级资产和资源管理办法、村级收支应遵循的基本原则、“三资”管理监管检查与责任追究等制度措施,统一筹资制作“三资”管理制度牌63块,在各村便民服务大厅悬挂,便于村民学习和监督,为规范管理搭台造势;做实财务公开工作,按月公开,收支公开细化到项,解决村里收支村民“看不懂”、村干部“说不清”的问题;调整分工,将属于乡民政办负责的村级财务公开工作委托财政所负责,实行专业化服务,专业化管理。

      三是规范审核严监督。严明纪律,各村支出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突出保运转,保基本重点,严禁举债兴办集体公益事业而增加村级债务;坚持源头监督,各村所有支出必须达到经手人、证明人、村主任审批签字、村务监督委员会和驻村干部审核签字的“五签字”要求,并注明事由说明。严格执行 “先批后买”、 “先批后建”程序,公开透明监管各村办公设备、项目建设支出,并坚持资金财政专户直达制度。

 (杨 华 石 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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