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辽宁省葫芦岛市财政局以财政资金阳光监管为切入点,对市直单位实体资金账户实行实时动态监管,收到明显成效。
该市根据相关文件精神,出台了《中共葫芦岛市委办公室、葫芦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清理市直各单位银行账户的通知》,由财政牵头联合人民银行、审计局、监察局四部门联合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进行清理。全市原有实体资金账户389个,按照相关规定和政策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162个银行账户予以撤销,只保留了227个。
为了防止擅自开立银行账户导致财政资金库外沉淀、闲置浪费、分散流失、回避监管,2016年4月葫芦岛市财政局印发了《关于对市直单位实体资金银行账户实行财政监管的通知》,在进一步加大对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监管的同时,一次性投入30余万资金上线了“葫芦岛市市直预算单位账户监管系统”,通过与驻该市的21家银行进行横向联网实现了对账户资金流向、余额及使用情况的全面监控,通过与各预算单位的纵向联网实现了账户审批、变更、撤销等流程的网络化、信息化。
该系统覆盖了市本级所有单位的银行账户,在不改变单位对资金所有权、使用权、核算权的前提下,对单位实有资金实行财政监管。即将单位所有银行账户信息纳入系统,同时对账户大额资金往来和提现设置了报警功能,并随时可以对异动账户进行干预。
自2016年5月上线运行以来,收到了良好的效果和普遍的好评。一是监管直观准确。预算部门对预算单位的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设置情况监管一目了然,使之更直观、准确。二是资金阳光透明。只要财政职能部门授权,各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均可以查询调阅市直任何一家一级预算单位的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增加了监管的渠道和途径,有利于提升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有效性。三是盘活了存量资金。这个系统的建立,彻底解决了过去财政资金“躺在账面上睡大觉”的问题。四是斩断了腐败根源。从源头上杜绝和遏制了市直单位“小金库”、“账外账”的出现。五是降低了监管成本。有了这个系统,监管部门不再为监督检查前忙着调研、搜集分析资料而奔波,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降低了监管成本。
(谈孝礼 丁 丁 蒋 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