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财政部驻江西专员办认真筹划,积极部署,以“四个进一步”强化会计监督检查工作。
一是进一步突出工作重点,提升监督能效。一方面,将日常监督和专项检查相结合。全面掌握省内的中央企业、上市公司等各类企业的经营情况,并结合年度工作重点,通过报表分析、走访约谈等方式开展查前调研。另一方面,将监督检查和调查研究相结合,调研和检查同步开展,充分做到统筹兼顾、协调配合,保证各项工作既全盘推进又有所侧重,既强化检查又关注调研。
二是进一步夯实监管基础,注重流程控制。首先是夯实基础。进一步更新并完善上市公司和事务所监管基础信息台账,掌握全省重点行业、企业发展动态,为会计监督检查提供基础数据支撑。其次是规范程序。检查工作严格遵守《财政部门监督办法》、《财政检查工作办法》、“双随机一公开”等有关制度规定,按照监督检查工作操作规程的要求,严格规范监督检查程序,规范行使执法权。再次是加强内控。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控制行政风险,切实提高检查工作质量。
三是进一步抓好队伍建设,强化人才保障。一方面要注重联合联动,推进购买服务。如与地方财政监督部门、证监局、高校等联合开展监督检查,聘请事务所注册会计师、企业财务人员、高校财会专业学生等参加监督检查,建立较为全面的外聘人力资源库,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的人员储备。另一方面继续盘活“存量”,提升能力素质。通过业务培训及监督检查实践等手段,进一步锻炼和提升整个监督队伍的能力,充分利用好参加预算监管、会计监管、跨境监管等各项培训成果,不定期组织业务学习,在处内进行再培训,放大成果,从而盘活存量,提升干部素质,提高工作效能。
四是进一步强化成果利用,树立监督权威。近年来会计监督检查工作查处了许多重大问题及典型案例,但监督成果的利用还远远不够。通过开展回访工作,对近三年专项检查及会计监督被查单位处理决定执行及整改情况进行监督,督促整改落实;同时充分利用历年检查发现的问题和案例,按问题性质进行分类整理分析,形成案例数据库,作为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指引,对于一些内在的体制机制、屡查屡犯以及行业共性问题,为深化改革、完善政策提出更多的建设性意见,通过专项检查上升到完善制度甚至推动修法的高度,提升监督检查的权威性。
(杨 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