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资金关系群众福祉。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不断强化监督管理,从制度建设、资金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方面入手,构建了多层次的民生资金监管体系,确保民生资金的每一分钱用在刀刃上。
制度建设上,按照“民生资金运转到哪里,制度约束就跟进到哪里”的原则,及时完善或制定相关民生资金管理办法,从源头上为规范民生资金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今年以来,市财政就联合相关单位出台或修订了《南昌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南昌市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办法》等多项制度。
资金管理上,对需投入财政性资金的民生项目进行细化和分解,印发民生工程实施意见,并通过每月的工作调度会,及时解决民生资金管理上遇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资金拨付绿色通道,通过提前下达转移支付、预拨、垫付等方式,限时办结,致力打造资金拨付“飞毛腿”,保证民生资金的按时下达;加大预决算信息公开力度,及时让百姓了解民生资金的使用情况。
绩效考核上,积极践行“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绩效理念,着力建立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反馈和应用机制。今年以来,对所有200万以上的民生项目开展事后绩效评价,并从中选择6个热点项目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进行重点评价,根据评价结果督促项目单位提出改进措施,有力地促进了民生政策的落实和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
监督检查上,以保障重大重点项目为着力点,每年对民生资金进行监督检查,对发现的各项问题,一方面督促相关单位及时建立台账,限期整改,务求整改到位;另一方面,对涉及违法犯罪的问题,按照相关程序移交纪委和检察院,坚决防止民生资金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等问题。
(胡军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