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激发全县各类主体的创业热情和潜能,江苏省沭阳县近日修订完善《全民创业风险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充分发挥全民创业风险扶持资金的激励和导向作用,推进全民创业就业工程深入开展。

      一是明确适用主体。全民创业风险扶持资金适用于在沭阳创办、法人代表为沭阳户籍,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鼓励的市场前景好、成长性强、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创业项目及各类创业载体等,纳入招商引资考核的项目不享受本扶持政策。项目不含粮食加工、娱乐业、餐饮业和建筑业。重点对以个体工商户或私营企业形式创办的,具有投资少、风险小特点的小微项目进行扶持。项目创立时间原则上不满18个月,连续运营6个月以上且申报期间正常运行。

      二是明确补助标准。该县安排3000万元全民创业风险扶持资金,对新创项目(工业企业补贴、网络创业补贴、家庭农场补贴、快递企业补贴)、载体建设(全民创业园扶持、示范创建扶持)和信贷支持三方面加强政策扶持。企业项目需投产达效、账目清晰、核算规范。每个项目只享受一次全民创业风险扶持资金扶持,奖励项目若获得县级及以上奖励的,可选择享受其中一种奖励政策,不重复对同一项目进行奖励。

      三是明确信贷支持。该县统筹科技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池和中小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池等专项资金,为全县中小企业提供融资服务。安排4000万元创业贷款担保金,由县金融办会同沭阳农村商业银行按照1∶10放大倍数,为全县小微型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创业项目提供无抵押无担保信用贷款服务。

(周 伟   李长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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