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东台市从规划与建设、管理与保护等方面,对河道管理经费的筹集与使用提出具体要求。
一是明确市、镇(区)两级财政建立长效稳定的河道建设和管理投入机制。财政行政主管部门应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河道管理保护工作,统筹上级专项资金,根据标准量力而行,分级安排河道管护经费,对本市境内省管名录骨干河道,按照“以奖代补”的形式对管护单位进行补助。其他河道和村庄河塘,以镇(区)筹集为主,市财政给予适当补助。
二是拓展河道管理经费筹集方式。鼓励各地通过“一事一议”、社会团体、企业、个人捐助等方式筹集河道管护资金。河道堤防管理和防汛岁修所需的运行管理、大修等经费,除上级补助的部分以外,其余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列入市、镇年度财政预算。
三是将相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水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依规收取的有关费用,纳入财政预算资金管理,主要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修建、运行管理、日常维修和管理设施的更新改造。各部门、镇(区)河道管护资金必须专款专用,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虞忠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