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初,山西省财政厅驻晋城财政监察处以落实好“三基建设”为导向,以抓好基础工作为着眼点,以服务财政监督工作为核心,完善修订了《晋城财监处档案工作管理办法》,出台了《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按照归档资料“收集齐备、范围明确、分类科学、归档及时、方便查询”的总体要求,对近年的财政监督工作资料进行了全面梳理和立卷归档,切实加强档案管理工作。

      一是档案工作责任化。财政监督检查档案的建立和整理实行检查人员负责制,同时指定档案管理员专门负责财政监督档案的收集和管理,做到职责到人、分工明确、各尽其责、协调互助。

      二是收集工作程序化。检查人员应及时全面收集、整理在实施财政监督检查工作中形成的、有参考和利用价值的文字、照片、图表等各类资料,依据“真实、完整、有效、规范”的要求统一整理、合理分类,按照结论类、证明类、立项类、备查类4个单元进行排列、立卷,经检查人员及检查组组长两级复核后,移交给档案室集中统一装订,并登记《归档统计表》。

      三是管理工作规范化。档案管理员应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收集、整理和保管好本处的各类档案资料,对档案的立卷、归档等工作环节进行检查、监督和指导,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及时将档案资料接收进档案室,并严格交接手续,编制检索工具,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和统计工作;严格遵守保密制度,认真履行查阅手续,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确保财政监督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化。

      通过以上措施,该处共整理监督检查档案58卷,做到了组卷合理、排列有序、编目规范,实现了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工作规范化。同时,从检查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保管统计、借阅利用以及安全保密等各个环节,建立健全了监督检查档案管理制度及措施,使检查档案服务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的作用得以充分发挥。

          (王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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