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财政监督意识不强、干部政策业务水平亟需提高、工作思路不够明确、工作方式方法不尽合理、监督质量需要提高等问题,江西省瑞金市采取多项措施,改进财政监督工作。

      第一,增强监督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对财政监督工作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二是加强对财政监督工作的重视、支持和指导,发挥财政监督部门在财政管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财政管理活动的正常开展。三是提升财政监督部门的使命感、责任感。

      第二,健全工作机构。财政部门的领导从提高财政管理层次、完善财政制约机制、促进财政改革的高度上来统一认识,加强财政监督机构建设和队伍建设,改变目前机构不健全、人员不到位的状况,建立起一支政治思想过硬、业务精通、人员精干的财政监督专职干部队伍。

      第三,明确工作思路。实施“乡财市管”财政改革,推进收支两条线管理改革,建立部门预算,推行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加强会计信息质量工作等改革措施的施行和落实,为财政监督检查工作开辟了新的工作领域,提出了新的工作要求,财政监督检查工作紧紧围绕财政改革与财政管理这个中心任务,将各项内外督查工作开展起来。

      第四,讲求工作方法。在实施监督检查过程中,严格执法,不仅检查和处理的程序要合法合规,而且对问题的检查处理严肃慎重。避免出现因检查程序不合规范,引用法律法规不当,检查事实不清,处理处罚依据不充分而造成工作上的被动,规避由此而产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风险。

      第五,注重工作质量。财政监督同行相互学习,互通信息,及时交流工作情况,借鉴与吸取同行间的成功经验和一些好的做法;积极开展内外部的监督检查工作,通过边干边学,在实际工作中不断摸索,总结提高;按照监督检查工作程序,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在工作中严格执法,规范操作。

      第六,组织重点督查。督查的重点从财政收入、支出管理两方面来开展工作。加强对财政内部各业务部门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完善内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财政资金的分配程序和拨付渠道,使财政资金运转合理、合规、安全。

      第七,开展调查研究。在实际工作中注重调查研究,通过细致的工作调查,摸清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分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向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意见、建议和办法。研究公共财政体制下财政监督的有效形式与途径,探索财政资金高效安全运行的防范措施,建立与完善财政监督管理制度与操作程序。

(钟惠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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