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江西省樟树市财政局“五加力”加强非税收入征管,将非税收入征收、管理、使用工作推向法治化、规范化、科学化。

      一是加大征收管理力度。把非税收入征管与税收收入征管放在同等重要的地位,不断加强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土地出让收入、教育收费、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专项收入等重点项目征管,优化征收办法,强化征管手段,挖掘增收潜力。

      二是加大预算管理力度。将非税收入纳入财政预算管理,实行财政收支综合预算,各执收执罚单位收取非税收入严格实行“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所有非税收入及时、足额上缴财政。建立了“单位执收、银行代收、财政管理、收缴分离、以票管收”的征管模式和“部门预算、收支分离”的预算管理方式。

      三是加大票据管理力度。进一步巩固财政票据电子化管理改革成果,把财政票据管理作为非税收入征管工作的重中之重,财政票据的领、核、销,全部实行电子化管理,做到凭证(即票据领购证)购票、认真核对开票金额是否全部缴交国库或财政专户,切实做到以票控费,票据领销做到数百万份无差错。

      四是加大动态监控力度。动态监控分析非税收入增减变化,确保收入及时足额入库。坚持执行非税收入月报、季报、年报制度,保障非税收入应收尽收,及时足额入库。

      五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开展涉企收费检查。为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优化发展环境,建立了收费清理改革和监督检查长效机制,不定期会同物价等部门对有非税收入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收费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在原有的收费项目基础上与国家及江西省、宜春市有关收费项目清理文件明确取消、停征、免征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比对,坚决查处目录外收费行为。

(邹清平)

上一篇:江西安远:强化“三个意识” 推进财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

下一篇:湖南永州冷水滩区:“四强化”打造“阳光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