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陕西省岐山县认真贯彻《预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突出长效性、统一性、时效性和严格性,依法依规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工作。
一是突出统一性,规范公开平台。顺应岐山县修订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方案对财政信息公开的新要求,该县财政局对“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进行改造升级,进一步加强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形式的规范化。落实信息技术人员加强网站后台常态维护,提高网站运行的稳定性,发挥门户网站直通的信息发布平台作用,形成时效性强、覆盖面广的信息公开主渠道。
二是突出时效性,按时公开发布。严格按照新预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认真做好预决算公开前期准备工作,把握好批复、公开两个时间节点,严格做到各单位预决算在批复后20日内,在县政府门户网站“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专栏,对本级决算草案、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草案、县本级预算调整方案按全口径公开。
三是突出严肃性,加强公开检查。县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建立财政信息公开定期统计上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落实“公开是常态,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确保全县财政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积极落实专项整改,针对市财政局对该县预决算公开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组织并协调相关部门严格按要求进行整改,跟踪督查做好落实。
四是突出长效性,完善公开机制。该县切实履行好对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推进和监督指导,推动完善预决算公开管理制度和工作机制。首先,规范工作指引,组织制定财政信息公开统一范本,通过发文进一步明晰公开要求和工作流程,明确公开时限、形式、内容等要求,指导督促各预算单位规范开展预决算批复与公开工作。其次,落实部门主体责任,要求各部门建立健全分工明确、责任清晰、落实到人的工作机制。再次,建立责任追究机制,明确了对未按规定公开预决算的部门和单位,将按照新预算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该部门、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责任。
(刘增科 卢建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