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加强内控管理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内部经济和业务活动,青海省财政厅党组坚持以防范业务风险及廉政风险为目标,以完善制度和落实内控执行为重点,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组织、健全机制,推动内控落地见效,有力促进财政公共服务效能和内部治理水平不断提高。
一是内控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始终把内控建设置于财政工作全局中考虑,每季度召开一次内控小组会议,研究部署内控工作。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和推动,压实内控各管理单位职责,推动各项工作要求全方位落实,干部职工防风险意识普遍增强,助推了内控制度建设和执行。
二是内控制度全面健全完善。围绕业务风险防控及廉政风险防控,修订和完善专项风险防控办法和内部操作规程,进一步突出重点领域和重要环节风险管控。将预算绩效管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政府债务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专项风险防控范围,进一步拓展重点领域专项业务防控,提高了风险防控的针对性、有效性。内控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形成了财政业务“1+12+X”的内控制度体系和领导小组部署、内控办协调督促、牵头处室组织实施、处室单位日常落实、各岗位自觉防控以及实行内控工作考核评价的执行机制。
三是内控管理责任全面履行。完善管控责任制度,进一步明确和强化了牵头单位专项业务风险防控主体责任。以梳理的39大项关键业务风险点为重点和基本尺度强化日常风险监测责任,将防控分布于各处室、岗位和人员,及时纠正防范一般性风险,严控重大风险。推进内控信息化,把内控信息化纳入厅信息化建设总体规划中,与财政核心业务一体化信息系统统筹部署和建设,厅机关工作效能大幅提升,管理机制不断完善,工作作风持续改进。
四是内控执行措施有力落实。日常风险监测不断规范,业务风险前置性防范作用明显增强。建立健全内控执行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形成了处室增强内控理念、加强日常基础管理的良好局面。以内控自评、内控专项业务考评、内控办综合考评相结合的考评方式进一步强化了评估与管控。日常监测、专项检查、年终考评等措施得到有力落实,业务风险及廉政风险控制在最低限度。
五是年度内控考评有效完成。将内控考评纳入年度目标考评体系中,围绕设定的12个专项业务风险防控的各项指标,开展处(室)自评和牵头处室专项考评;围绕内控基础管理工作、日常管控落实、风险评估情况等开展内控办综合考评;采取加权平均法,形成最终考评结果分值和等次。
(青海省财政厅监督评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