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新闻》报道,日前,驻湖南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通报了5起侵犯学生利益的典型案例。其中之一是:湖南科技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工作人员刘俊,在办理2017年下半年研究生毕业论文送审等工作中,向学生索要现金9100元,收取学生论文打印费及聚餐费用1450元,涉及金额共计10750元。刘俊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

  学生送审论文,“工作人员”也要设卡索要现金,真是只要手中稍有一点职权,也想方设法捞一点“好处”,如此“无处不贿”的乱象,实在令人愤慨。尤其使人难以容忍的是,这个高等学府还挂着“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金字招牌,放射着炫人眼目的大红大紫光芒,讽刺意味之强烈,太教人难堪了。有道是:

      论文送审也索贿,

      职务之便竟埋雷;

      旗号堂皇称“马列”,

      腐败陋习犹可悲。

  这个工作人员的拙劣之伎,败坏了大学的学风,亵渎了“马克思主义”的声誉,因此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确实不冤。

  看来,有些不正之风的表现貌似小事,其实却关乎党风、官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的正邪与清浊。有关方面对此严管狠抓,有着极其重要的实现和长远意义,决非小题大作。

(吴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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