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公布2017年原产地行政裁定(Ⅰ)的公告》。2017年7月31日,海关总署制定发布《关于公布2017年原产地行政裁定(Ⅰ)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17年35号),公布2017年原产地行政裁定(Ⅰ),自2017年9月1日起实施。根据《公告》的有关规定,安佳脱脂奶粉是在新西兰境内完全使用在新西兰出生并饲养的奶牛所产的生牛乳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进出口货物原产地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175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三)款和第(十)款,该产品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新西兰政府自由贸易协定》项下新西兰原产资格。

      2、《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巴西工业外贸和服务部关于服务贸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两年行动计划)》。8月1日,金砖国家第七次经贸部长会议期间,商务部副部长王受文与巴西工业外贸和服务部副部长马塞洛·马亚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与巴西工业外贸和服务部关于服务贸易合作的谅解备忘录(两年行动计划)》。《两年行动计划》是落实中巴服务贸易合作谅解备忘录的具体举措,明确双方将在全面战略伙伴关系的背景下,基于平等互利原则,致力于加强、推动和发展两国在建筑、工程咨询、工程建设、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和银行自动化、旅游、文化、中医药等领域的服务贸易合作。双方将轮流召开服务贸易促进工作组会议,就相关合作内容加强沟通和互动。

      3、《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8月1日,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激发社会领域投资活力的意见》(国办发〔2017〕21号)精神,积极发挥企业债券融资对社会领域产业发展的作用,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制定下发《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发行指引》(发改办财金规〔2017〕1341号),对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的发行进行规范。根据《指引》的有关规定,社会领域产业专项债券,是指由市场化运营的公司法人主体发行(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公立学校等公益性质主体除外),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社会领域产业经营性项目建设,或者其他经营性领域配套社会领域产业相关设施建设的企业债券。债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类型:健康产业专项债券、养老产业专项债券、教育培训产业专项债券、文化产业专项债券、体育产业专项债券和旅游产业专项债券。

      4、《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8月3日,交通运输部、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人民银行、质检总局、国家旅游局等10部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09号),对互联网租赁自行车进行规范。《指导意见》明确,各城市要制定适合本地特点的自行车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规范自行车停车点位设置。对不适宜停放的区域和路段,可制定负面清单实行禁停管理。对城市重要商业区域、公共交通站点、交通枢纽、居住区、旅游景区周边等场所,应当施划配套的自行车停车点位或者通过电子围栏等设定停车位,为自行车停放提供便利。

      5、《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8月4日,交通运输部、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制定发布《关于促进小微型客车租赁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7〕110号),鼓励和规范分时租赁汽车发展。根据《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小微型客车租赁是指在约定时间内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将小微型客车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赁费用,不提供驾驶劳务的经营方式。租赁车辆是汽车租赁经营者提供车辆租赁服务以获取利润为目的而使用的机动车,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规定到公安机关办理登记。车辆购买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等相关保险时按照登记的使用性质对应的保险费率投保,鼓励经营者与保险公司根据小微型客车租赁业务特点和风险大小,开发保险产品,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保障承租人合法权益。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者应加强对租赁车辆的日常使用管理,建立租赁车辆技术档案,定期进行检测维护,确保租赁车辆性能及安全状况良好,车容车貌卫生整洁。

      6、《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8月6日,财政部制定发布《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财政部令第88号),决定对部分既没有规定责任条款,同时其内容也不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根据《决定》的有关规定,财政部确定拟废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共26件,其中,规章2件,包括《中央水利建设基金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农字〔1997〕158号),《粮食政策性财务挂账利息补贴专户管理办法》(财政部、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财商字〔1996〕140号);规范性文件24件。

      7、《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8月7日,为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着力营造物流业良好发展环境,提升物流业发展水平,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国务院办公厅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推进物流降本增效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7〕73号),部署推进物流降本增效有关工作。《意见》指出,物流业贯穿一、二、三产业,衔接生产与消费。推动物流降本增效对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区域协调发展、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提升国民经济整体运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意见》从七个方面提出了27项具体措施。一是深化“放管服”改革,激发物流运营主体活力。二是加大降税清费力度,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三是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建设,提升物流综合服务能力。四是加快推进物流仓储信息化标准化智能化,提高运行效率。五是深化联动融合,促进产业协同发展。六是打通信息互联渠道,发挥信息共享效用。七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8、《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8月7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下发《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法发〔2017〕23号),从五个方面提出22项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的具体意见。一是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推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主体法律制度。二是准确把握市场准入标准,服务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建设。三是保障市场交易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市场交易主体合法权益。四是加强破产制度机制建设,完善社会主义市场主体救治和退出机制。五是推动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信用保障。 

      9、《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8月8日,为规范海关监管区的管理,海关总署修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2号),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办法》共30条,包括总则、海关监管区的管理、海关监管作业场所的管理、附则四章内容。根据《办法》的有关规定,海关监管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一百条所规定的海关对进出境运输工具、货物、物品实施监督管理的场所和地点,包括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保税监管场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免税商店以及其他有海关监管业务的场所和地点。

      10、《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8月8日,为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国外商投资环境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水平,促进外资增长,提高利用外资质量,国务院制定下发《关于促进外资增长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7〕39号)。《通知》明确,积极利用外资是我国对外开放战略的重要内容。当前经济全球化呈现新特点,我国利用外资面临新形势新任务,要不断提升我国引资新优势,促进吸收外资实现稳定增长。《通知》从五个方面提出促进外资增长的政策措施:一是进一步减少外资准入限制。二是制定财税支持政策。三是完善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四是便利人才出入境。五是优化营商环境。

      11、《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8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就人民法院贯彻落实全国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加强金融审判工作,保障经济和金融良性循环健康发展提出了30项意见。《意见》规定,要以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引导和规范金融交易。要遵循经济、金融的发展规律,以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价值本源,依法审理各类金融案件。对于能够实际降低交易成本,实现普惠金融,合法合规的金融交易模式依法予以保护。对以金融创新为名掩盖金融风险、规避金融监管、进行制度套利的金融违规行为,要以其实际构成的法律关系确定其效力和权利义务。对于以金融创新名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集资诈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2、《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8月10日,国家工商总局、教育部、公安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联合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以“招聘、介绍工作”为名从事传销活动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工商竞争字〔2017〕139号),决定开展为期3个月(8月15日~11月15日)的传销活动专项整治行动。根据《通知》的有关规定,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严厉打击、依法取缔传销组织,加强对传销重点区域的排查清理,对聚集型传销易发、多发区域,全面反复清查,完善防控、遏制措施,坚决查处一批传销组织和传销骨干。二是加强对重点招聘平台的排查,压实平台企业的责任。三是加强对人民群众的宣传教育。重点做好大学生和求职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增强人们对传销活动的防范意识。

      13、《关于对螺纹钢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8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下发《关于对螺纹钢品种实施交易限额的通知》(上期发〔2017〕139号),决定自8月15日起,上期所非期货公司会员、客户在螺纹钢RB1710和RB1801合约日内开仓交易的最大数量为8000手。但套期保值交易不受此限制。

      14、《关于调整螺纹钢相关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8月1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制定下发《关于调整螺纹钢相关合约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的通知》(上期发〔2017〕138号),决定自8月15日起,螺纹钢RB1710合约、RB1801合约日内平今仓交易手续费从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一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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