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省汝城县财政局不断加强财政投资评审管理,规范投资评审行为,全力服务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切实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一是明确评审范围。凡使用财政资金的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必须办理财政投资评审,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项目:土建工程、安装工程、装饰工程、仿古建筑、园林绿化、给排水工程、土石方工程、电力工程、公路、桥梁、农田水利建设等。同时,推进“放管服”改革,县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评审起点调整为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

      二是严格评审程序。项目单位根据项目资料,报财政局申请项目预算评审。评审项目遵循“先评审、后招标”“先评审、后下达预算”“先评审、后拨款”“先评审、后批复决算”的程序要求;项目单位坚持“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的原则,按照核准批复文件的建设内容、规模、标准使用资金。建设项目不搞超计划、超批复资金或无资金来源负债建设;原则上坚持事前预算评审,建设项目财政评审杜绝“先上车,后补票”。

      三是强化中介机构管理。进一步加强“编审合一”中介机构管理,提高中介机构服务质量,严格考核,优胜劣汰。规范入库造价咨询中介机构预算编制管理,每个项目力求做到项目预算资料完整,预算编制报告准确,预算书项目特征表述详细,工程量计算依据充分。严格执行预算编制三级复核把关制度,确保出具预算编制报告的准确性。入库造价中介机构编审预算坚持实事求是及“不唯增、不唯减、只唯实”的工作原则进行预算编审。

      四是加强项目监管。县财政部门牵头有关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紧密配合,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监督与指导。建立财政投资建设项目全覆盖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情况、预算结果、财务档案实行定期与不定期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严肃处理。各建设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加强建设项目管理,严禁拆分项目规避评审监督。

(祝军飞    黄凤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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