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商报》近日报道,省纪委网站公布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8起典型案例。其一是安康市汉滨区职教中心培训部原主任李友根,在负责实施陕西省“雨露计划”贫困生培训项目中,伪造资料弄虚作假,先后套取国家补助金204万元,将其中203.9万元用于其个人酒店装修。2018年2月,李友根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违法犯罪问题被依法处理。

      在某些贪婪公仆的眼中,国家的扶贫资金即使不是唐僧肉,也算得上天鹅肉了,千方百计挖一块下来就能大饱口福了。于是,这个原主任李某,挟职权之威,“伪造资料弄虚作假,先后套取国家补助金204万元,将其中203.9万元用于其个人酒店装修。”当然,“原主任”以为“不吃白不吃”的特大“外快”,到头来其实是“吃了不白吃”的特大赃款,党纪国法终于找他算账了,人赃俱获,溜都溜不掉。难道当初他真不知道,贪赃枉法终究是要受到法律严惩的么?有道是:

      弄虚作假套补助,

      贪吃天鹅馋瘾舒;

      孰料国法乃铁律,

      惩治腐败不含糊!

      “原主任”违法乱纪的结局,再一次给各级干部们敲响了警钟:面对国家扶贫资金,千万别动歪脑筋,真是“手莫伸,伸手必被捉”哇。

(吴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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