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近年来,江西省宁都县财政部门严把“四道关口”,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监督职能,筑牢国有资产安全屏障。

      严把使用关,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对行政事业单位出租出借资产严格管理,要求实行“五个统一”,即统一审批程序,市直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必须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批准;统一合同文本,市财政局印制 《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租赁合同书》,合同签订采用财政规范文本;统一公开招租,单位资产对外出租出借原则上一律公开竞价招租,竞租底价不得低于中介机构市场评估价;统一非税票据,出租出借收入统一使用非税收入专用票据;统一缴入国库,所有出租出借资产收入全部缴入财政专户。

      严把处置关,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完整。结合该市实际,制定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实施细则,明确资产处置责任主体和审批权限,规定资产报废、报损、转让、捐赠等处置流程。单项账面原值在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的资产(土地、房屋、车辆、无形资产和货币性资产除外)处置,由单位提出申请报主管部门审批;10万元以上的资产以及车辆的处置,由单位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审批;土地、房屋等重大资产报市政府审批。

      严把收益关,实现资产收益应收尽收。坚持公开原则,重大资产处置和资产出租出借,要求纳入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通过集体研究决定。按照“中介评估,公开竞价”方式,确保资产收益最大化。严审租赁合同,市财政部门对单位签订的租赁合同进行逐一审核,实行备案制度,合同备案要经资产使用单位、承租方、主管部门、财政部门四方签字盖章,确保合同金额与公开招租价格一致。将收益纳入预算管理,所有资产收益必须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列入单位部门预算后才能使用。

      严把监督关,堵塞国有资产管理漏洞。根据相关规定,市财政部门将资产管理监管作为年度财政监督检查的重要内容,使资产监管成为常态,成立专项检查小组,对于资产出租出借问题情况严重的单位进行专项重点检查。对市直10多家存在房屋租赁管理问题的单位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相关单位按要求整改到位。通过多种监督检查方式,全面梳理问题清单,以问题为导向,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堵塞监管漏洞,严肃追责问责。

(罗道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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