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安徽省黄山市采取多项措施,加强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

      一是界定使用范围。加大安全生产预防和应急投入,重点支持全市安全生产预防工作,应急救援队伍(基地)建设及运行维护,以及其他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事项等,加快排除安全隐患,强化安全生产基础能力建设,形成安全生产保障长效机制。

      二是规范预算管理。应急管理部门在确定总体方案和目标任务的基础上,根据轻重缓急、前期工作基础、工作进展总体情况等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鼓励对具备实施条件、进展较快的事项集中支持,加快收尾。财政部门综合考虑资金需求和年度预算规模等下达专项资金。

      三是严格规范使用。财政部门会同应急管理部门加强绩效监控、绩效评价和资金监管,强化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反规定,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行为,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规定处理。

(潘南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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