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浏阳市财政监督大力抓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建立了相对完善的财政内控体系。通过经常化的内部监督、精细化的日常监督、专业化的专职监督,查纠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基本实现了业务管理科室和监督“一局两科”为一体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
通过“制度流程化、流程表单化、表单信息化”的层层细化,将制度规定嵌入信息化系统,实现日常业务管理与日常财政监督的信息化融合,充分发挥相关职能业务管理科室的日常监督作用,防止出现制度挂在墙上不落实的情况。
建立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的长效机制,对关键岗位重点环节的风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按季实行第三方对账,核查大额资金调度和财政借款还本付息等情况,不定期抽查印鉴密码及重要凭证保管、资金分配和审批拨付等重点环节的各项制度落实情况,明确岗位职责,所有业务操作实行痕迹化管理,严控各类风险事件的发生。每年度开展科室内部监督检查。按照“必检科室一年一检,轮检科室两年一轮查”的原则,对各科室财务收支、指标台账等财政业务管理运行状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完善内部管理,有效发挥内部监督防控风险作用。在财政业务系统中授予监督检查局相关检查人员查询权限,检查人员能实现业务系统全过程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纠正各类风险事件,达到了防控财政业务风险和督促科室履职尽责的双重效果。
建立财政监督员制度,每个乡镇明确一名财政监督员,负责对本乡镇财政资金进行日常监管。制定出台《浏阳市财政局乡镇、街道财政财务管理抽查巡查工作制度》,坚持“一季一抽查、半年一巡查”的工作原则,每季度对重点乡镇和重点资金实行抽查,每半年对全市所有乡镇实行巡查,近三年共组织抽(巡)查18次,发现和整改问题200多个,有力促进了乡镇财政资金使用更加规范、透明和高效,其中沙市镇财政所被评为“全国财政系统先进单位”。
(张 丽 刘华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