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节期间,贵州省黎平县财政局为严肃时间节点纪律,从实处着力,向细处延伸,从三方面着手防止元旦春节期间“四风”反弹。

      一是强化纪律要求。制定下发《关于重申有关纪律的通知》,要求全局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县相关规定精神,并严格遵守 “严禁借节日以走访或汇报工作名义用公款相互送礼、宴请;严禁违规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和购物卡、代金券”等“十条严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

      二是强化教育和预警宣传。及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传达学习《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提前对干部职工打好招呼,提高党员干部职工抵制“四风”的自觉性。同时,通过黎平县财政工作交流QQ群平台发出《通知》,强化预警宣传。

      三是强化责任追究。强调各股室、站办和局属事业单位负责人是部门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对本股室、本部门存在的“四风”问题坚决治理并上报局党组。对发现存在“四风”苗头问题的干部职工要坚决予以制止。对宣传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执行不严格,造成本股室、本部门干部职工违规违纪的,除对当事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外,还将严肃追究负责人的责任;干部职工要自觉抵制不良行为,严格遵守“十条严禁”,如发现身边有“四风”问题的要主动向局纪检组反映。

(田景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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