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乡(镇)村级财务工作秩序,提高财政资金的运行效率和透明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江西省安远县财政局采取了“四项措施”加强村级财务管理。

      一是成立村级会计核算中心。各乡镇成立村级会计核算中心,办公地点设在乡镇财政所,由乡镇财政所长兼任村级会计核算中心主任;严格按要求招聘了18名会计专业人才安排在乡镇财政所工作,任村级核算会计。

      二是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工作培训。印发了《关于举办2018年安远县村级财务管理培训班的通知》(安财办字〔2018〕25号),聘请专业的老师,编写专门的培训教材,对安远县乡(镇)、村级财务管理相关文件进行汇编,组织开展村级财务管理人员培训,明确村级财务管理工作要求。

      三是制定相关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根据村级财务管理的特点,制定了如《村级报账员管理制度》《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管理制度》《财务公开民主监督管理制度》《限额控制开支审批管理制度》《违规处罚责任追究制度》等制度。

      四是开展村级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抽调财政和农粮部门工作人员成立村级财务管理监督检查组,到各乡镇开展监督检查,严把关口认真清理,对存在问题的村发出整改通知,限期整改,不断规范村级运行中的不良行为,为财务管理工作有序稳定运行奠定基础。

(郭飞滨   陈   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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