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石城县财政局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不断强化财政监督工作,努力构建共同参与、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财政大监督工作格局。
一是强化预算执行监管,提高财政监管效能。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积极推进预算公开,做到科学完整编制预算、规范有效执行预算、公开透明监督预算;加快资金支出进度,及时足额拨付医疗卫生、教育、农业、社会保障等社会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支出,提高预算执行率和资金使用效益;加快对各类财政资金审批流程和拨付力度,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压减结余结转资金规模;加大预算支出的监督管理力度,发挥国库集中支付的审核和财务监督平台的作用,从严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是强化专项资金监管,推动财政源头管控。严格执行各项专项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明确专项资金的范围、申报、分配与拨付程序,加大专项资金监管力度,实行专项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专户存储,实现专项资金动态监管。加大对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税收征管质量、重要非税收入缴纳情况的专项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截流、坐支、挪用财政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法纪的行为,完善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机制,确保专项资金安全规范高效运行,发挥最大化效益。
三是强化内部制度监管,构筑财政监督机制。先后制定了《石城县财政局系统内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石城县财政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等文件,实行定期不定期的内部监督检查,切实提高了财政内部监督水平;进一步完善“乡财县管”制度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注重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监督机制建设;建立财政部门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实施办法,不断提高自身管理水平,确保财政干部廉洁从政、依法理财。
四是强化绩效考核监管,创新财政监督理念。严格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特点选择设置考核指标和标准,建立适合的绩效考核指标库,构建符合财政管理要求的绩效考核工作体系;积极稳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和项目绩效评价,将绩效观念和要求贯穿于财政管理的各个方面,充分发挥部门、单位及社会公众的作用,强化群众监督,全面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的绩效,不断提高财政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水平。
(鲁丁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