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办、国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以来,陕西省西安市财政局认真组织学习,认清《意见》的地位和作用,依法规范财会监督工作。

      首先,深入动员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增强学习遵守《意见》的自觉性。动员教育前,市财政局组织了教育准备会,调查了解财政干部对《意见》的地位、作用和重大意义的认识,在摸清底数、掌握第一手材料的基础上,针对少数财政干部学不学无所谓、学习贯彻《意见》是领导干部的事等模糊认识和思想偏差,由主管领导亲自动员教育,着重讲清五点:第一,《意见》的印发施行对促进财会监督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第二,《意见》推动财会监督工作步入系统化、法制化的轨道;第三,《意见》是全面系统规范财会监督工作的基本规章;第四,《意见》为做好财会监督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法律保证;第五,学习贯彻《意见》是一项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

      其次,认真组织学习,学通弄懂《意见》,强化做好财会监督工作的法规观念。学习中,及时将《意见》下发到机关各处(室)和基层单位,组织财政干部在原原本本学习《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集中授课辅导、组织讨论、搞好配合活动的方法,做到了人员、时间、内容、效果四落实。一是搞好系统学习,全面学懂《意见》;二是合理设置内容,搞好专题辅导;三是认真组织讨论,人人释疑解难;四是突出学习重点,着重宣讲主要内容。

      最后,搞好对照检查,完善规章制度,提高依法规范财会监督工作的能力。西安市财政局依据《意见》,认真开展对照检查,逐一查找存在问题。针对认识不到位、内容不明确、职责不清晰等问题,在分析讨论的基础上,研究制定了以下对策。一是建立财会监督工作考评奖惩制度;二是建立财会监督工作分析制度;三是建立财会监督工作登记统计制度;四是建立财会监督工作的警示教育机制。学习贯彻《意见》要落实好以上对策,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双安全”。

(孙德乾      莉)

上一篇:山东烟台经济技术开发区:“三举措”做好预算管理一体化绩效目标管理工作

下一篇:财政部辽宁监管局:高标准开展重点民生资金专项整治行动情况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