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建立供养标准动态增长机制。每年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民人均纯收入的60%确定农村五保供养标准。2017年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分散供养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年7500元、每人每年6250元。对分散供养五保对象补助,实行按季度通过银行“一折通”社会化发放,确保五保老人生活有保障。
二是建立医疗救助保障机制。 财政全额资助五保老人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看病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同时县级财政给予五保老人政策范围内的个人自付医疗费用100%的医疗救助,并定期组织体检、建立健康档案,解决了五保老人看病难、看病贵的难题,保障了五保老人病有所医。
三是建立集中供养机构服务机制。按在院供养对象不低于1:10的比例配备工作人员,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水平,财政缴纳养老金、医疗保险金,所需经费年初纳入财政预算。每逢重大节日,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对五保老人进行节日问候,为他们送去生活急需品,让老人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
(张梅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