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机关党委在全面夯实党风廉政建设日常工作的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办党组工作要求,强化精品意识,主动作为,抓好“一二三”,落实与厦门市纪委在查办案件和财政监管中的协作配合机制,为确保财政预算监管工作和干部队伍安全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组织和纪律保证。
一个核心。厦门专员办机关党委精品创建主要围绕与厦门纪委签署的《合作备忘录》这一核心开展。为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合力,切实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厦门专员办与中共厦门市纪委共同签署《中共厦门市纪委与财政部驻厦门专员办关于在查办案件和财政监管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合作备忘录》,明确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在查办案件、财政监管工作中的协作配合:一是强化领导,密切协调;二是突出重点,严格处置;三是加强联系,严肃纪律。
二份批示。厦门市相关领导高度重视厦门专员办与中共厦门市纪委的合作,高度赞赏了厦门专员办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服务地方的理念,并第一时间在该办呈交的《合作备忘录》上作出批示:请案管室作为牵头部门,及时跟踪落实与厦门专员办的合作事宜。中纪委驻财政部纪检组高度赞赏厦门专员办的创新举措,认为厦门专员办的做法值得借鉴推广。在《纪检工作信息》(2017年第5期),全文刊登该办与厦门市纪委的《合作备忘录》,向各地财政厅局、专员办介绍厦门专员办的经验做法,并报送中纪委等部门。
三项措施。专员办机关党委切实采取三项措施,推动协调合作机制落地生根。一是协助厦门市纪委核查厦门某金融单位相关问题线索,及时提交相关核实资料,受到市纪委领导高度评价。二是联合厦门市财政局、市卫计委等地方监管力量对厦门某医院开展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不断优化监管工作方法,努力提高监管工作成效。三是联合业务三处牵头开展对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检查调查,形成监督震慑效应。
(姚木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