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广东紧紧围绕“健全现代预算制度,深化财政资金分配管理改革,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和财政资源配置效率”的目标,将预算编制大幅提前至6月。为进一步落实预算安排与绩效评价挂钩机制,相应启动了1450.8亿元财政资金的重点绩效评价。

      遴选项目有原则。紧扣中央、省委省政府关注政策、民生保障重点、社会热点,遵循“规定+自选”原则,遴选重点项目评价。一是规定项目应评尽评。对省级十件民生实事、到期且有计划延续实施的专项资金全部纳入重点评价;按照全覆盖要求,选取政府性基金预算、国资预算、社保基金预算三个领域资金项目,并覆盖政府投资基金、PPP和债务项目;在完成第一轮部门整体支出五年全覆盖的基础上,结合部门整体核心指标体系开展新一轮重点评价。二是自选项目突出重点。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对照政府工作报告、预算草案关注的重点领域,聚焦制造业当家经济高质量发展、绿美广东生态文明建设、保障改善民生等领域;还选取“稳外贸一系列措施新增财政政策”“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三年行动计划”等实施政策评价。

      遴选程序有规范。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内部工作规程(试行)的通知》要求,规范了“三级把关”的遴选程序。第一级,内部处室之间研究梳理。绩效处梳理下年度项目选取的具体原则,并向所有资金处征集;征集过程中,对口负责人带队与资金处进行充分沟通;与资金处室研究并初步筛选项目。第二级,分管厅领导各自审定。绩效处和预算处联合对初步筛选的项目,进行逐个研究讨论,进行二次精选;评价项目明确后,由资金处向分管厅领导审定。第三级,厅长办公会议集中研究并确定。绩效处形成重点评价项目清单,并提请厅办公会议审议,经集体研究后,最终确定项目。

      指标设置有方法。采用“全面+重点”方式研究评价指标,共性指标全面研究,个性指标重点分析。共性指标:项目支出共性指标,在与财政部2个一级指标对接的基础上,从4个二级指标7个三级指标13个四级指标中确定共性指标框架,并细化每个评价项目的评分标准;部门整体支出共性指标,涉及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方面的评价指标均从“数字财政”自动获取,占比56.7%的指标直接作为自评指标计分依据。个性指标:项目支出个性指标,直接选取申报预算绩效目标的产出和效益指标,其他个性化指标则依据政策规划、资金投向、项目实施等设置,个性化指标和评分标准均有出处,并具有代表性和针对性;部门整体支出个性指标,主要从最近印发的《广东省省级部门整体支出核心绩效指标体系》中,直接提取对应部门编制的任务和项目指标。

(广东省财政厅绩效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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