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湖南省汝城县针对当地城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采纳财政监督提出的效率、精细、规范“三大要求”,严格内部财务管理,不断提高财政投入效益,加快形成与全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城市管理能力,为促进该县经济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

      一是抓“效率”,保障问题反馈解决有道。2016年6月至8月,该县审计局联合财政监督局对城管局此前两任局长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履职情况进行了财务审计,审计总金额4637.54万元,发现了一些问题,其中违规发放补贴42560元,包含无依据发放弱电管网建设协调指挥部人员补助17920元,超范围发放加班费24640元,这些行为违反了《行政单位财务规定》。在明确问题相关责任后,该县城管局以高效的运行方式,迅速将违规金额存入国库,实现了财政监督审计工作“零拖延、零推诿、零积压”的“三零”工作效率。

      二是严“精细”,保障工作进程井然有序。城管事业发展,在大范围促进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小范围的精细管理也必不可少。针对出具的财政监督审计报告,该县城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最新规定要求逐一进行检查对照,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更改、补充,一一完善,其中最小的金额仅为5元。财政监督审计工作人员的严谨细致及城管财务精细化管理得到充分展示。

      三是明“规范”,监管资金安全事无巨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该县城管事业能够迅速健康发展,一方面得益于财政监督、审计部门的悉心指导,定期开展财务审计检查,排除“害虫”;另一方面也得益于城管财务管理的一系列工作制度,在“两学一做”及中央“八项”规定的大前提下,该县城管系统在制度上也有了大面积改革。新修订了2016年《票据核报制度》,对局经费坚持“集中管理、分块使用,归口统一、分类核算,先审批、后开支”原则。

(祝军飞  郑玉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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