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财政局大力推广“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同时启用了“政府采购预算执行监督管理系统”(下文简称“采购系统”)和“洪山区政府采购网上电子商城”(下文简称“电子商城”)。采购系统和电子商城的运行在深化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和提升政府采购效能等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

      在“放权”方面。洪山区2018年将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全部提高为30万元。招标类计划的采购方式和代理机构由采购人自主选择,充分强化采购主体责任。在简化政府采购业务流程的同时,最大限度地“放权”于采购人。

      在“监管”方面。通过采购系统实现智能化监管,保证所有采购活动有记录和痕迹,做到“过程可跟踪,事后可追溯”。通过采购系统的运行,全面落实政府采购从“事前审批”为主到“事后监管”为主的管理新模式。

      在“服务”方面。简化代理机构、供应商入库程序,实行“备案制”。代理机构只要在省财政厅办理过备案手续,凭相关证明材料在该区可直接备案入库。电子商城供应商只需通过市财政局备案后即可直接参与该区电子商城采购。

通过“互联网+政府采购”新模式的运行,真正做到了“放权有条件、监管有方法、服务有效能”。

(雷   涛   刘   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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