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江苏省扬州市财政局正式印发了《扬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制度》和《扬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考核办法》,旨在建立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内部财会监督机制和内部控制体系,进一步规范财政业务流程,加强财政资金安全运行风险防控,推动内控建设与财政业务、财政管理和廉政建设深度融合、同步提升。
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健全财政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提升扬州市财政系统内控建设的科学化水平,经过半年时间的修订,并反复进行修改和完善,扬州市财政局制订了以“一个基本规范”为纲领,“六项基本制度”为主体,“一部考核办法”为保障的“1+6+1”财政内控体系。“一个基本规范”:明确了内控的目标、原则、内容、基本方法、职责分工、监督考评和结果运用等。“六项基本制度”:覆盖了财政预算编制、财政预算执行、预算绩效管理、财政监督管理、财政业务管理、行政运行等方面,共38章、105个流程和169个风险点,每个部分均分为总则、流程图和流程描述、风险识别和控制等三项内容。“一部考核办法”:建立了考核小组,明确了考核方式,细化了考核指标及分值,并强化了结果运用。
本次内控制度体系的修订主要体现以下四个特点:一是财政业务“全覆盖”。本次修订完成的财政内控制度体系,将控制节点和控制措施嵌入到财政业务和财政管理的全流程,并通过在流程图设计和描述中增加部门岗位,明确职责分工。同时,扬州市财政局还将事业单位业务内容全部包含其中,充分体现全面性。二是充分挖掘“风险点”。扬州市财政局各处室在省财政厅提出的业务风险点基础上,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和扬州实际,深入挖掘新的潜在风险点,并有针对性地提出控制措施,明确相应责任岗位,做到防患于未然。三是强化内控“考核制”。内控核心在于有效执行,扬州市财政局结合实际,制定了《扬州市财政局内部控制考核办法》,对全局内控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通过将内控监督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确保内控制度体系落地生效。四是加强三级“联动性”。为加强财会内部监督,扬州市财政局在做好自身内控体系建设的同时,也加强对县、乡两级财政内控体系建设的推动。为确保修订工作进度,市财政局先后两次召开全市督查推进会,在督促进度的同时对各地进行指导,并及时将市财政的做法同步推送;印发《关于全市财政内控修订工作情况的通报》,要求各板块督促推进各园区、乡镇财政部门的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确保各层级修订工作圆满完成。
(王 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