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丽水市财政局坚持以党建为引领,将党风廉政建设和财政内控建设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着力构建财政风险“防火墙”,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强化党建引领,织密思想“保障网”。将财政风险防控作为构建全面从严治党新格局的重要内容,探索建立以党建为统领、以内控建设为依托的“党建+内控”财政风险防控体系。将财政内控建设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内容,集中学习宣贯,切实增强财政干部内控责任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将财政内控建设情况纳入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对财政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导致出现重大业务风险和廉政风险的情况实行举证扣分,以考核倒逼风险防控措施落实落细,推动党建和内控同频共振。

二是严抓风险管理,构建廉政“防火墙”。根据管理构架、岗责体系、管理举措的调整和改革,每年组织处室、单位持续修订完善内控制度,优化工作流程,建立可察、可控、可考、可评的内控链条。结合“清廉机关”建设,全面梳理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重点针对各级巡视巡察、审计监督、内控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开展内控分析,制作问题清单和风险清单,出台细化具体的风险防控制度和举措,扎牢制度“篱笆”,严堵管理漏洞。

三是注重执行实效,筑牢安全“压舱石”。聚焦制度执行,加强内控检查。自2017年开始,每年定期组织各处室、单位开展内控自查自评,建立财政内控执行自查反馈机制。在此基础上,局内控办会同局机关纪委,按照“三年一轮查”的原则,对各处室、单位内控建设情况开展重点检查,并选择公款存放、信息化管理、法律风险管理等财政风险防控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检查。对内控检查发现的问题,统一下达整改意见书,督促整改落实。同时,针对问题加强内控分析和廉政风险分析,提出相关对策和建议,报局党组批转落实,切实筑牢安全“压舱石”。( 方伟英 王苏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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