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经济报道》报道,2017年9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完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体制机制的意见》,要求到2020年,初步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适合中国国情、符合国际标准的“三反”法律法规体系,建立职责清晰、权责对等、配合有力的“三反”监管协调合作机制,有效防控洗钱、恐怖融资和逃税风险。

  “洗钱”的释义为:“是一种将非法所得合法化的行为,主要指将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通过各种手段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使其在形式上合法化。”而时下某些人群的非法所得,不外乎贪官的贪污受贿,奸商的违法经营,盗匪的偷窃抢劫,毒枭的贩毒所得,等等。他们人数不算太多,非法所得的钱财却量大面广,十分惊人。为了逃避法律打击,他们挖空心思,采用种种手段,将这些黑钱“洗”白,或藏于国内,或卷逃海外,使得原本都是人民血汗和国家财富的钱款都流入了少数吸血鬼的血盆大口。现在,有关方面决定完善反洗钱的监管机制,正是落实依法治国精神的又一具体体现。有道是:

      非法所得休隐匿,

      加强监管反洗钱;

      治国自有规矩在,

      违者严惩皆难免。

  金融监管部门负有为人民把关守库的重大职责,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是新时期历史赋予他们的任务,也是当前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内容,必须坚决完成,不容疏忽、不容失职。

(吴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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