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升财政管理水平,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整顿和规范财经秩序,江西省樟树市财政局从整合监管职能、加强日常监管、强化内部监督、开展专项检查四个方面着手加大财政监督力度。
其一,整合监管职能,探索监督机制。一是强化财政监督管理,制定出台《樟树市财政监督管理实施办法》,保障了财政监督管理工作规范运行。二是发挥财政监督综合职能,督促指导该局各业务科室科学合理安排检查,形成贯穿于检查全过程的检查质量控制机制,有效全面地推进了财政“大监督”机制建设。三是完善财政资金动态跟踪机制。通过对财政管理活动的事前审核调研、事中跟踪监控、事后检查评价等方式,做到财政资金运行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强化对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动态监控机制。
其二,加强日常监管,健全监督职能。抓好日常财政监管,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安全性、规范性和有效性。一是对税收征管质量、政府非税收入征缴、政府采购行为、财政专项资金的分配及财政票据的领报缴销等情况实施日常监督。二是对财政预算的执行实行跟踪监督, 建立嵌入业务流程的财政支出监督机制,强化事前、事中和事后监管。三是对各项改革措施和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进行重点监督,促进财政管理整体水平进一步提高。
其三,强化内部监督,履行财政职责。抓好财政内部监督,正确履行财政源头治理和反腐败工作职责,确保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一是贯彻落实《财政部门监督办法》,建立健全财政资金分配过程中的权力制衡和监督机制。二是完善乡镇财政考核办法和会计集中核算业务稽核制度。三是推行政务公开,落实首问责任制,建立健全财政系统教育、制度和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机制。
其四,开展专项检查,解决突出问题。一是加强资金监管,积极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并就存在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二是贯彻财经法规,开展会计质量监督及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严肃财经纪律专项检查。三是结合集中整治,认真开展民生资金监督检查。民生资金涉及单位1616个(户)。四是狠抓内部监管,根据两年查一遍的原则,认真做好基层财政所内部经济审计。
(邹清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