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湖北省应城市计划统筹整合资金2.5亿元用于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该市严格重建资金申报、审核、拨付程序,确保重建资金用得高效安全,推进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抗灾救灾重建资金申报由项目实施单位或资金申请人向市直部门和乡镇提出资金申请,并提交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市直部门和乡镇依据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实施方案对资金申请、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进行审核,并对报账凭证及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负责。市财政部门依据市直部门和乡镇资金拨付申请和主要负责人签批意见,报市政府会签后,通过国库集中支付及时拨付资金。其中:生活救助及倒房资金拨付程序为市直部门(民政局等)按标准、人户清单、资金额度提出拨付申请,由财政局汇总报市领导签批,由国库集中支付到乡镇财政所,发放到受灾农户。项目资金拨付程序为:市直部门(发改、农业、水利等部门)及乡镇按项目施工进度提出资金申请,报市财政局汇总后报市领导签批,由国库集中支付到市直部门及乡镇,拨付到施工单位。
(方应凯 祁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