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7年6月财政部财经纪律监督工作培训会议精神,近日,广东省深圳市从四个方面着手,采取多项措施抓好财经纪律监督工作。

      其一,与时俱进,完善财政监督机制。建立新《预算法》框架下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财政运行新机制,不断健全覆盖所有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一是完善日常监督机制。财政监督要主动融入财政管理和业务流程之中,充当财政运行管理的“安全阀”。二是建立内部共同监督机制。明确监督检查处和部门管理处的分工,协调配合,共同实施财政监督。三是建立联合监督机制。妥善处理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之间的关系,促进信息共享和结果互用,提高监督效率。

      其二,依法行政,加大处理处罚力度。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财政部门监督办法》等法律法规开展财经纪律监督工作,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适当、程序规范。二是加大惩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违纪典型案例,要把处理事与处理人相结合、行政处罚与刑事处罚相结合、内部通报与公开曝光相结合,充分发挥震慑和警示作用。对恶意骗取、肆意侵吞挪用财政资金,严重违反有关财会法规以及屡查屡犯、整改不力的相关主体,将其列入财政违法违规失信当事人名单。三是推动监督公开。按照政务公开的要求,增强财经纪律监督的透明度,将检查事项、检查结果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其三,突出重点,充分发挥监督作用。一是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和重大财税政策执行情况,以及市委市政府关注的重点问题开展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在防治财政乱象、防范财政风险、促进源头治本等方面的作用。二是找准定位。主动回应百姓呼声,关注社会舆情,加大对教育、医疗、环保等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行业和违法违纪问题多发区、易发区、敏感区的检查力度,增强检查时效。三是加强成果运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行业性、系统性、全局性问题,深入剖析原因,查找管理漏洞,注重举一反三,提出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完善管理和制度,强化源头治理,扎紧扎牢财经纪律的笼子。

      其四,多措并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加强业务学习。近几年新知识、新业务不断涌现,要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业务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素质。二是增强廉洁自律意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在具体的检查工作中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发挥财政监督干部的带头表率作用。三是关心干部成长。财经纪律监督处在矛盾前沿,要关心财政监督干部,给他们撑腰鼓气、出面协调、创造环境,让他们放开手脚开展工作。

(赖凌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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