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化解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政府性财政资金。湖北省应城市坚持三个到位,积极开展政府性财政资金清理清收工作。

      一是领导重视,专班组建到位。该市主要负责人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控。2018年8月10日,在市财政局调研时专门提出要进一步防范化解政府性债务风险,切实加强政府性财政资金的清理清收工作。为加强清理清收政府性财政资金的组织领导,协调指导各部门开展清理清收工作,成立了清理清收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政府办、纪委、组织部、财政局、审计局负责人任副组长,市检察院、法院、公安局、发改局、税务局等单位分管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全市政府性财政资金清理清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财政局。

      二是营造声势,宣传动员到位。2018年7月26日,全市清理清收政府性财政资金工作动员会召开。市委副书记、市长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动员全市上下全面开展政府性财政资金清理清收工作,化解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政府性财政资金。同时制定并印发了《应城市清理清收政府性财政资金工作方案》,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及清理清收工作各阶段时间节点和工作要求。从财政局、财政监督局等单位抽调精干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建立了“清理清收工作QQ群”,及时进行清理清收相关工作信息传递、交流、衔接,确保清理清收工作落实到位。

      三是强化清查,核实认定到位。在第一阶段自查摸底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抽调专人组建四个工作小组,对各地各单位自查上报的资料进行了实地核实认定。工作小组通过查看账簿资料及原始凭证、与相关人员座谈等形式,对各单位资金出借情况进行逐笔核实认定,基本理清每笔借款形成原因、审批情况、借出时间、出借对象、借款金额、借款用途、借款期限及现状,建立了台账,确保清理真实完整、规范有序。目前,全市17个镇、场、办及开发区和市直233家单位(其中:市直预算单位94个,二级单位139个)全部完成政府性财政资金核实认定工作,为下一步资金回收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方应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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