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防范资金风险,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严肃财经纪律,实现“规范运行、保障安全、发挥效益”的工作目标,河北省武安市采取三项措施,强化企业专项资金管理。
一是严把申报项目资料关。根据财政部、省财政厅申报项目文件有关规定,对企业申报项目的原始资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项目批复文件、土地登记证、环评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记账凭证及会计报表等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认真细致的核实查阅,对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一律退回,决不姑息迁就。确保申报项目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二是严把资金拨付关。根据国家、省级财政部门制定的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该局出台的专项资金拨付程序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单位主管部门,深入企业实地查看并检查验收。对验收合格的项目资金,属基本建设类投资的,按建设工程进度的完成比例拨付资金;属补贴、贴息及奖补类的,按专项资金用途及时拨付。对验收不合格的项目资金,绝不优亲厚友,违背原则拨付专项资金。
三是严把资金使用监督关。联合工信、发改、商务及人力资源等部门,开展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改变资金使用用途的项目企业,要建章立制,限期整改,真正做到专款专用;对对抗检查、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项目企业,除追回上级下达的专项资金外,还要对项目企业负责人严肃追责,决不姑息。真正达到项目资金专款专用,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黄军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