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沭阳县被江苏省财政厅评为2016年度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示范点单位,自2010年起连续七年获此殊荣。多年来,沭阳县财政局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八项举措打造法治财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该县财政局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局长为领导小组组长,各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乡镇(场)财政所,各新城(街道)财政和资产管理局(办公室)成立法治财政领导小组。
二是突出问题导向。对照标准化管理要求,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查找自身在财政管理工作各环节存在的短板和不足,迅速建章立制,补齐“短板”。
三是实行动态监管。健全财政法规制度体系,加强规范化文件管理,强化内控制度建设,完善决策机制;建立健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动态监管,对财政重点工作和廉政工作不力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是广泛宣传发动。按照《江苏省财政法治宣传教育管理办法》要求,县乡联动,将财政支持供给侧改革和落实“三项任务”、推进“两聚一高”的各项政策措施作为重点宣传内容,全力打造法治财政、民生财政和阳光财政的新名片、新形象。
五是打造“阳光财政”。健全预决算公开制度,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细化公开内容,推进财政政策、政府采购、行政审批等政务公开,全力打造阳光财政、透明财政,全方位推进法治财政向纵深发展。预决算公开工作多次受到江苏省财政厅通报表彰。
六是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硬约束。清理整合专项资金,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硬化预算约束,预算未安排事项一律不得支出;实行中期规划管理,试编三年滚动预算;改革预算编制方式,压缩财政代编规模,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
七是注重学习实效。为提高全系统干部职工学习、掌握、应用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知识的自觉性,牢固树立“法治在心中,行为不逾矩”观念,该县举行了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知识考试,考试成绩记入档案,作为评先评优依据。
八是实效督查到位。财政局监察室对各科室、各财政所落实法治财政标准化管理工作效果进行跟踪督查,以查促学,以查促落实、促规范。
(张 江 李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