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2019年的第二季度初,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会同县扶贫办、农业农村局、人民银行组成专项检查组,对全县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进行了专项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在扶贫项目建设和管理、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扶贫资金拨付和扶贫小额信贷四个方面存在一些问题。对于在检查过程中能整改的问题,检查组立即要求整改到位,并制定出五条整改措施,加强精准扶贫项目和资金管理。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加快项目建设进度。按照《沭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限期回收制度》规定对长期滞留在账的扶贫资金予以收回,重新安排使用,改善项目资金滞留问题,促使项目早日建成、早日达效。

      二是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资金收益。督促县扶贫主管部门与相关乡镇加强项目评估论证,提高项目科学性和可行性。全面加强扶贫项目绩效管理,扶贫资金使用部门自我管理与外部监管相结合,做到“花钱必问效”,落实资金使用单位的主体责任,切实提高财政扶贫项目资金配置和使用效益。

      三是加强扶贫资金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督促乡镇及时使用已报批的扶贫资金,达到报批进度的项目要及时报批使用。

      四是加强扶贫资金专户会计核算管理。要求各乡镇对扶贫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和收益进行专户存储、专账核算,按照《关于规范沭阳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会计核算办法的通知》(沭财字〔2018〕57号)规范扶贫资金专户管理,统一设置科目,及时登记固定资产并按月计提折旧。

      五是加强扶贫小额信贷台账建设。要求农商行按照其制定的统一样式的小额扶贫贷款台账登记,对小额扶贫信贷按序摆放、一户一档,按月装订、专项保管。

(周文军   吴   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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