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枣阳市财政局坚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导,以深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的“放管服”改革为抓手,紧紧围绕“程序更简、监管更强、服务更优”的目标,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放管服”改革的落实力度,有力地服务了地方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首先,以“程序更简”释放改革红利。简政放权,是“放管服”改革的“当头炮”。枣阳市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着力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简化采购程序,放宽采购自主权,优化采购环境,推动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导向型向结果导向型转变。取消政府采购财政审批制度,改为向财政部门备案管理。采购人依据采购需求,参照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将采购计划编入年度部门预算,然后根据预算依法依规组织实施采购。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释放改革红利。提高分散采购限额标准,扩大采购人采购自主权。简化集中采购目录,把技术、服务标准不统一、适用性不强的项目移出,提高采购效率。
其次,以“监管更强”坚守规则底线。“放管服”改革,既要“宽进”更要“严管”。枣阳市政府采购监管部门从“管的严格”入手,完善以结果为导向的政府采购制度。一是以明晰权责为重点,压实政府采购主体责任。该市明确了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等各主体的责任,同时还压实了履约验收责任,对采购合同的履约验收管理制度进行了完善。二是以采购公开为常态,全面推行“阳光采购”。该市坚持不断加大政府采购政务公开的落实力度,明确采购人是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发布的主体,严格执行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制度。三是以监督检查为手段,确保政府采购规范运行。在运行权力监管方面,该市坚持做到专项监督与重点检查相结合,一方面依法依规定期对集中采购机构监督考核、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进行监督检查;另一方面每年组织审计、财政监督等部门对预算单位年度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在采购市场监管方面,该市完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不断强化对政府采购供应商、代理机构和评审专家的信用信息管理,坚持把质疑投诉与调查处理相结合,激励守法行为、惩戒失信行为。
最后,以“服务更优”提升采购质效。“放管服”改革,要“放”要“管”更要服务好。枣阳市政府采购在简政放权和严格监管的基础上,积极创新服务方式,优化政务服务。一是在政策业务上做指导。监管部门坚持把政策服务融入到工作推进之中,对各类管理制度进行全面清理和完善,以优化采购流程为基础,最大限度地提供政策业务指导服务。二是在办事指引上做向导。监管部门在做好政策咨询、业务指导的同时,把工作着力点放在为服务对象提供“业务向导”、办事引领等帮助上,疏理政府采购工作流程,将各类采购所需的资料、程序以及采购方式等要素归集成册,印制了“枣阳市政府采购操作指引”。三是在能力提升上做辅导。监管部门利用每年度召开全市部门预算编制培训会的机会,对如何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相关法规政策等进行培训,同时定期开展政府采购业务和政策法规专题培训,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进行业务知识更新。此外,还通过点对点、面对面服务采购单位,有效解决采购单位实际工作中遇到的难题。
(马 勇 王 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