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资金的安全是财政部门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是财政管理的生命线。山东省莒县财政局紧绷财政资金安全这根弦,不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强化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是强化银行印鉴使用管理的监督。莒县财政局下发的《关于加强公章、印鉴、账户等管理的通知》要求:银行印鉴在科室内部实行分开管理,至少两人共同管理,不能由一个人集中管理。国库科(支付中心)办理拨款需加盖的银行印鉴共三枚(国库业务章和两枚个人私章),按照通知要求,国库科(支付中心)确定经办人员只保管国库业务章,其他两枚个人私章由支付中心主任保管。印章保管人员短期离岗或出差时,要在财政监督办的监督下办理交接手续,并登记备查。办理拨款时,经办人员打印出拨款单加盖国库业务章后送支付中心主任审核,支付中心主任对拨款单审核无误后加盖两枚私章,送银行办理拨款手续。同时,财政监督办不定期对国库科(支付中心)银行印鉴保管使用情况进行突击检查,防止出现管理上的疏漏。
二是加强财政拨款监督。按照莒县财政局制定的财政拨款办法,财政局业务科室对外拨付资金,除了单位人员经费和正常公用经费之外,其他资金一律要填写一式两联的拨款审批单,经分管局长、局长签字后,送国库科(支付中心)一联,国库科(支付中心)以局长签字的拨款审批单作为依据实施拨款,并作为原始凭证处理账务。财政监督办每月月初对上月国库科(支付中心)资金拨付情况进行一次监督检查,检查过程中,仔细核对每一笔拨款,查看是否附有局长签字的拨款审批单,所附的拨款审批单金额与实际拨款数额是否一致。通过实行财政拨款监督,有效预防“多拨款、乱拨款”问题的产生,保障资金安全。
三是强化银行存款监督。每月结束后,财政监督办对国库科(支付中心)银行存款对账情况进行监督。监督过程中,根据国库科(支付中心)提供的银行存款日记账和银行对账单,逐笔进行核对,发现二者不一致的地方,再仔细查看具体的银行原始凭证,并对有关银行进行查询,找出未达账项,查明不一致的原因。每季度结束后,财政监督办到各开户银行,对财政账户存款情况进行实地查询,并让银行提供最近一个月的银行对账单。财政监督办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与国库科提报的银行存款对账单进行逐笔核对,查看是否完全一致。通过加强银行存款监督,有效预防“挪用财政资金、伪造银行对账单”等问题的产生,进一步保障财政资金的安全。
(宗念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