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简称《意见》),依法加强对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监管,财政部宁波监管局召开监管工作会议,提出和解读当前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监管的要求,并对下阶段重点工作进行了部署,以“五步法”督促从事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管理水平。
一是全面系统“学”,凝聚思想共识。会议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要将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意见》精神学习贯彻上来,中介机构执业监督是财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所要高度重视,深刻领会财会监督重要意义,提高站位,并按《意见》有关要求将实际行动转化为推动行业健康发展的强大动力,履行好会计师事务所“看门人”职责,发挥好注册会计师审计监督作用。
二是多维触角“管”,强化队伍建设。会议要求各会计师事务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执业中恪守“诚信、独立、客观、公正”原则,维护职业形象;提升专业水平,注重现有从业人员的能力素养培训,以培促能,以学促长;加强执业质量把控,完善内控制度,建立内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风险分类防控,提升内部管理水平,规范承揽和开展业务,建立健全全过程管理体系,强化质量管理责任。
三是聚焦问题“晒”,把握工作重点。会议通报了近年来宁波监管局推动财会监管工作取得的实效,介绍了财会监督日常监管、会计信息质量检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质量检查、跨部门的横向协同机制建设等重点工作开展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取得的成效,传导财会监督的权威性和震慑力,传递严监管的信号,明确事务所执业质量、执业许可条件、一体化管理、独立性保持、信息安全、执业风险防范等监管重点及要求。
四是把握规范“析”,夯实工作基础。会议从常规动作、举报受理、其他部委移交等方面介绍监督检查对象确定原则,从内部治理、质控体系、执业质量等方面介绍检查内容重点方向,并简要解读了检查有关的程序、人员、范围等关键要素,介绍在抽查审计项目样本的一般原则和考虑,明确要将审计业务质量检查与内部质量控制检查、职业道德检查有机结合。同时,为进一步深化财会监督横向协同机制,特别邀请宁波证监局相关同志,就做好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监管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使各所对相关监管工作有了更清晰的认识。
五是融入实践“研”,推进协同联动。宁波监管局与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良好沟通互动,并就参与配合做好今后相关财会监督工作达成了共识,各所将积极参与到相关调研活动中,及时反映第一手情况,提供有关意见建议,共同推进“大调研”工作走深走实,今后将加强与监管部门的协同联动,发挥好中介机构执业监督作用,为共同做好属地财会监督工作贡献力量。
(刘 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