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财政部门的风险防控能力和内部管理水平,江西省南昌市财政局高度重视内控机构建设工作,第一时间成立局内部控制委员会,并下设办公室,同时督导县区及时成立内控组织机构、着手做好建立内控制度体系的准备工作,力争在2016年10月底前完成全市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及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的制定和实施。
一是着力组织机构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主任、其他局领导为副主任,监督检查局、监察室、机关党委、条法税政处、综合处、预算处、国库处和信息中心等相关处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内部控制委员会,内控委下设办公室,设在市财政监督检查局,并明确了内控办成员处室和联络人员。同时,在市财政的推动和督导下,经汇总核查,南昌市各县区财政部门均已完成内部控制机构的设立工作。
二是强化内部控制意识。号召全市财政监督干部认真学习《财政部关于加强财政内部控制工作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内部控制基本制度》和财政部八大风险内部控制办法等文件。通过学习,让内部控制理念深入人心,为全面推进财政内部控制建设营造良好的内部环境和工作氛围。
三是着手各项准备工作。积极和省厅内控办沟通衔接,及时跟进省厅内控制度建设动态。在此基础上,参考学习财政部和辽宁省等其他兄弟省份的内控制度体系建设成果,全面查找、梳理、评估南昌市财政业务及管理中的各类风险,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逐步完善”的原则,为该市财政内控基本制度和各类专项制度建设做好积极准备。
(胡军明 邱 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