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江苏省东台市财政局、东台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印发《东台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至此,该市17项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部出齐,“1+17”财政专项资金制度体系全面建成。

      今年以来,东台市财政局围绕对财政专项资金实行全程监督管理的目标,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工作,不断建立健全管理机制,确保专款专用,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该局以2018年出台的《东台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基本法”,围绕整合缩编后的市级财政六大类17项专项资金管理清单,逐一理顺并落实部门主管、财政监管责任,明确管理要求。从教育、科技、人才、卫生、文化事业到服务业、农业现代化、水利、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从安全生产、改善农民群众住房条件到尊老金、困难群众救助、殡葬惠民补贴、残疾人事业、优抚事业,分类分别制定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所有专项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严格按规定拨付、使用。对专项资金开展全过程绩效管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和完善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以有效提升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虞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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