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江西省修水县通过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纵深推进“放管服”,不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创新完善监管手段,维护市场公平正义。
互联网+政府采购,实现数据无缝对接。一是按照省财政厅全省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统一部署,推动实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数据衔接、互联互通。2022年2月17日,修水县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预算数据由原来的手动录入,自动推送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了第一笔政府采购预算的推送。采购单位完成采购后,采购合同推送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进行付款,实现了两个系统数据有效衔接、互联互通,无缝对接。二是推动政府采购项目异地评标和“不见面”开标常态化。为简化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流程,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修水县投资48.2万元建立了“不见面开标”及“远程异地评标”系统。三是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设。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卖场与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国库集中支付制度的无缝衔接。2022年,该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采购预算自动推送至政府采购电子卖场,采购单位可在电子卖场采购,采购后将合同推送一体化系统付款。
运用政府采购政策,加大支持企业力度。一是积极推广政府采购贷业务,与金融机构建立合作,为中小企业提供政府采购贷,有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二是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该项目政府采购预算全部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三是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将面向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比例提高至10%—20%;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工程门槛,将预留采购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
创新完善监管手段,维护采购市场公正。一是规范各类主体行为。制定了《修水县政府采购负面清单》,以适用主体进行分类,明确规定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等4大适用主体禁止行为。二是全面推进采购意向公开。自2022年1月1日起,全县政府采购项目均应公开采购意向,公开时间原则上不得晚于采购活动开始前30日。采购意向清晰完整,方便供应商提前获取采购项目相关信息,提前准备参与投标。
全面取消保证金,着力减轻供应商负担。一是免费提供采购文件。2021年6月1日起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免费提供采购文件网上下载和报名服务。二是全面取消保证金。从2021年8月起,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降低投标供应商负担全面提升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要求,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全面取消收取供应商投标(响应)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樊小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