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进一步深化财政管理制度改革,贵州省黎平县现已全面实行了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全面清理和撤销了预算单位所有实有银行账户,原预算单位银行账户结存资金全部纳入财政代管资金专户进行代管。为了确保专户资金安全、有效运行,县财政局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管理:
一是明确各预算单位和财政部门的职责分工。财政部门负责代管资金专户的各项资金,并定期为被代管资金单位提供资金收支流水明细及对账单;预算单位在财政代管资金户的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财务管理权等仍然归属该预算单位。
二是明确代管资金收支流程。进一步明确代管资金入账及支出流程,严格实施“收支两条线”,要求各预算单位收到的暂存款及其他收入等资金及时缴入代管资金户,做到日清月结。资金支出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由预算单位申报用款计划和支付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后,直接支付到收款单位或个人。
三是进一步规范代管资金专户资金收入管理。各预算单位在将款项存入代管资金户时,尤其是各乡镇上缴农合、医保、扶贫搬迁等款项时,要明确填写该资金的用途、性质和归属单位,不能模糊填写或不填写,便于资金分账核算及资金使用审核。
(石茜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