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南省沅陵县财政局坚持以“做清廉干部,创清廉机关”为目标,落实“三个强化”,着力推进“廉洁财政”建设,切实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廉洁理财、科学理财能力和服务效能。

      强化廉政教育,树牢廉洁意识。组织学习《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定期开展党纪条规、廉政法律法规学习和廉洁文化宣传教育活动,使干部职工保持政治定力,悟初心、守底线、明规矩、提站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中,做到廉政教育与财政政策实施、防范债务风险、强化财政监督管理等日常财政工作有机结合,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实招、硬招,转化为提升财政服务效能的新举措新办法,确保各项财政政策贯彻落实,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强化主体责任,筑牢风险防线。一是落实管理责任。局党组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首要工作,每年与局属各股室、单位逐个签订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将党风廉政建设与财政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切实加强监管。二是严格权力监督。建立健全权力运行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对重点岗位和关键人员实行廉政风险重点管控,定期排查机关廉政风险点,跟踪监管,坚决杜绝公权滥用现象。推行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开展风险排查。局党组定期对局属各股室、单位主要负责人以及拟提拔和新进人员开展廉政谈话,建立财政机关中层干部以上“清廉档案”,记录党员干部履行财政管理职责重要工作内容、现实表现等情况,有效督促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规党纪,自觉规范自身行为。

      强化监督管理,守牢资金安全。认真履行财政资金监督管理职能,当好财政资金安全卫士。一是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财政资金使用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切实加强对重点环节的监管力度,不断创新财政监督机制,实现财政监督在资金审批、拨付和管理方面的全覆盖。加大内查内审力度,定期组织财政监督部门对机关内设职能股室资金拨付、财政政策执行等相关情况进行内查内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切实做到依法理财,依法管理。二是加强专项资金监管。制定和完善各类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财政监督联审联查,确保资金高效、合规使用。三是强化预算刚性约束。坚决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群众过“稳日子”的政策措施,从严安排“三公”经费预算,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足额安排“三保”所需资金,不留硬缺口,坚决守住“三保”底线,确保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财政监督管理制度贯彻执行到位。

(胡小玲   杨小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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