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省汝城县召开进一步深入开展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专项治理工作部署会议,进一步强化工作措施,紧扣关键环节、把握重点难点,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治理,切实遏制和杜绝财政投资性项目建设腐败行为,进而充分发挥政府投资特别是财政性资金的带动作用,着力营造风清气正、廉洁高效的政治生态,促进全县经济和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首先,突出重点。此次专项治理的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确定,即:从对象看,治理对象是各乡镇和全县财政投资性建设项目相关业主单位;从时间跨度看,治理重点项目是2013年至2018年期间实施的项目;从项目范围看,既包括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还包括扶贫领域项目;从进度看,包括完工、在建和正在办理手续的项目;从治理重点来看,主要是滞留截留项目资金、挤占挪用项目资金、套现违规开支费用三大领域。

      其次,把握节点。本次专项治理从5月2日开始至6月30日结束,整个过程历时两个月,分全面自查、整改落实、随机抽查、建章立制四个阶段。把握好四个时间节点,第一个是5月10日之前,完成全面自查自纠,并如实填报相关材料和表格;第二个是5月20日之前,对自查自纠发现的问题及时抓好整改落实,有情况及时上报;第三个是5月31日之前,县治理办抽调财政、审计、建设等相关单位业务人员组成督查组,对各乡镇各相关单位上报的材料进行比对分析和现场随机抽查,形成检查报告并进一步处理;第四个是6月30日之前,对专项治理发现的问题举一反三,将专项治理成果转化为制度,用制度的手段巩固治理成果。

      最后,紧扣要点。各乡镇和项目业主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是本单位专项治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党委主体责任,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亲自把关,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乡镇和项目业主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管用实用的长效机制;督查组认真履行职责,采取账实结合的方式,不走过场、不留死角、逐项检查,全面摸清项目资金使用效果;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严格监督、严格执纪、严格问责。

(祝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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